本次基地巡查行动采取各省(区)自查与农业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四川、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16个省(区)及黑龙江农垦总局、新疆兵团按要求在组织自查基础上,农业部组织抽查,并抽取部分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SSR分子检测。
巡查内容包括杂交稻、杂交玉米制种亲本真实性核查、企业种子质量控制检查、种子生产田巡查等,检查企业是否按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品种生产种子,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租借许可证生产、未经许可生产授权品种等行为,并对种子基地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