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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电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4  浏览次数:21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成本,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
 
  据测算,这项政策实施后,全国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电费支出预计将减少5亿元。以黑龙江省某3万头规模的生猪养殖企业为例,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约10万元。发改委表示,各地主管价格部门要加强对电网企业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相应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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