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几年来产品“突击式”登记,一方面有些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产能过剩愈演愈烈,另一方面随着一些小宗作物的发展,小宗作物“无登记农药可用”矛盾越来越激烈。如阿维菌素单制剂及各种复配制剂登记数量多达几百个,到了“泛滥成灾”的程度,而用于金银花、苎麻、芦苇、草莓、杨梅、茭白、中药材、食用菌等小宗作物的农药几乎“凤毛麟角”,有的甚至是“空白”、“一药难寻”。
小宗作物用药登记面临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因经济效益原因,农药生产企业对申请小宗作物登记缺乏兴趣,农民因此无登记农药可用,导致农民不按标签使用农药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因无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小宗作物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缺乏科学公平的监管依据,这在不同程度上对消费者健康安全造成风险,并易产生国际贸易争端。
长此下去,既不利于地方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也不利于农民广开门路创收。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的“瓶颈”亟待打破,为此,建议国家加大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扶持力度。
一是建立小宗作物农药登记专家库,尽快明确并出台我国“小宗作物”、“小宗作物用药”科学定义;
二是完善和规范我国的作物分类体系,明确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作物区划发布特点的代表性作物及其防治对象;
三是建立健全并出台《小宗用农作物农药登记管理》,为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提供鼓励政策,为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开“绿灯”;
四是将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纳入财政支农专项,为小宗作物用药研发和登记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五是制订《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指南和项目管理办法》,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小宗作物用药登记,通过联合试验、扩作登记等措施,尽快缓解小宗农作物“无登记农药可用”问题;
六是由于小宗作物用药存在“点多、面广、量小”等实际问题,生产小宗作物用药经济效益不高,对生产小宗作物用药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如在技术改造、工艺进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