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我国涉及农药残留限量的标准在10个以上,而且出自不同部门,这些标准相互交叉、重复,甚至互相矛盾。如农药百菌清在小麦中的限量,国家标准GB2763—2005规定为0.1mg/kg,农业行业标准NY1500—2007则规定为0.05mg/kg。“《标准》解决了原标准中交叉、重复、过时等问题,细化了食品种类,将过去使用的国家、行业标准进行了归类、整合和提升。”王宝维说。
《标准》3月1日实施后,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
主要农产品基本覆盖
我国原有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仅规定了201种农药在114种农产品中873个残留限量。为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安全,新的《标准》规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市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由于每种农药使用范围各不相同,一种农药可能被施用在多种农作物上。《标准》对单种农药在单种农产品中的限量做出了规定。比如,农药阿维菌素,它在水稻、棉花、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苹果等15种农产品上都被允许使用,因此新标准中对阿维菌素这1种农药,就规定了其在15种农产品中的15个残留限量。王宝维表示,这些限值制定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包括田间试验数据、例行监测数据、居民膳食结构,以及国际标准等等。
据了解,新的《标准》中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数量最多,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水果中664个,茶叶中25个,食用菌中17个。“像乙烯利就是一种催熟剂,虽然之前有人认为催熟剂对人体没什么危害,但新《标准》还是对它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做了详细规定。在玉米中,它的最大残留限量是0.5mg/kg;在棉籽中,它的最大残留限量是2mg/kg;在番茄、香蕉、菠萝、猕猴桃、荔枝和芒果中,乙烯利的最大残留限量都被规定在2mg/kg。”
组限量标准首次制定
《标准》还首次制定了同类农产品的组限量标准(比如,谷物、叶菜类蔬菜、柑橘类水果等28种作物组有780个限量标准)和初级加工制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比如,小麦粉、大豆油等12种加工制品就有59个限量标准)。
组限量是选择同一组农产品中消费量大、残留风险最高的农产品为代表作物,以其农药残留试验数据为基础,来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因此,组限量标准是同一组作物中所有农产品共同的残留限量标准。新《标准》中制定的28组农产品的组限量,有助于扩大残留限量的覆盖率和使用范围。
王宝维表示,《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种植户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从源头控制住农药残留。同时,也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了法定的技术依据,有利于政府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从而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水平。
他还表示,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相比,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目前,CAC有3820个农药残留标准,美国有1.1万个,日本肯定列表有5万多个。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农药残
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