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
“十二五”末农残限量将达7000个
“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从源头控制住农药残留,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了法定的技术依据,也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农业部农药残留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副主任江腾辉表示,“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的科学性评议,得到了大多数成员的认可,这对于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将产生积极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新国标充分考虑到我国食品监管各环节的实际,进一步与国际对接。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是分段监管的,生产的源头归农业部门,加工环节归质量监督部门。“农业部是农药的主管单位,可能从生产的角度考虑得多一点,这一次,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农业部和卫生部一起来总协调,这是一大进步。”郑风田表示。
在肯定新国标进步意义的同时,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标准相比,我国在制定农药残留标准方面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有3820个,美国有1.1万个,日本肯定列表有5万多个。
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