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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农业改革箭在弦上 粮食生产“稳”字当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30  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浏览次数:146
日前,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近20年来,每届中共中央委员会的第五次全会都聚焦下一个五年规划,而今年的“十三五”规划,因具特殊的时代背景而备受关注。这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其收官之年正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注定是不平凡的日子,一份关系到中国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正在酝酿并等待破茧。那么,“十三五”的来临,会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带来哪些可行的实践和机遇?未来五年,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又将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布局?中国乡村之声记者采访五位权威专家,为您前瞻“十三五”。
 
粮食生产“稳”字当头
 
中国作为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十二五”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增强了我们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
 
然而近年来,国内外粮食进出口总量和价格倒挂的形势,让中国人不得不再次将粮食安全的红线刻写在“十三五”发展的首要位置。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晓青强调,稳定粮食生产是重中之重:
 
“第一点就是‘稳定’,特别是要稳定粮食的生产能力。随着进口数量的增加,我国农产品在价格上出现倒挂,竞争力不足,这些问题需要重视,但也一定要稳住我们国家的粮食生产能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迎来大发展
 
传统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对于解决中国人吃饭问题,发挥了非常大的历史性作用。而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现存的传统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以及小规模农户的生产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已经是十三五期间,急需解决的又一大课题:“我觉得在‘十三五’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能会大量的涌现,包括像现在讲的家庭农场、一些专业化的农户、现在进入到农业领域和环节的工商企业,这些主体可能会在‘十三五’期间有非常大的发展。”
 
农村土地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
 
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适应,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则显得顺理成章,而下一步,怎样把农村的土地集中、用活?促进多形式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又赋予农民产权明晰的财产权利,显得尤为迫切。
 
自2009年农业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来,确权工作经历了整村整县、整省试点等几个阶段。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个省、160个县开展了整省、整县推进试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十三五”期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必将继续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将进一步明晰.
 
“未来对农村土地,也应该依据不同的类型、用途,进一步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可能是未来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地方。从十七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都讲了,农村与土地的承包关系要保持长久不变,但是在未来要确定它的政策内涵及适用范围——到底是多长久,长久不变和我们现在土地的二轮承包是什么关系,长久不变的起点是哪里、期限是多少。关于宅基地,怎么样把政策落实是关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在未来五年,思路框架、法律政策和实践应该逐渐完善。”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条件已经成熟
 
土地得以合理分配,但是在土地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我国如何可持续的有效利用土地,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个新的课题。
 
如今,在我国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下,资源环境承载力紧绷、土地资源质量下降,导致农业效益降低。国家多次倡导,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要由过去的资源浪费型向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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