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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看干部基层党建不放松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深入推进,我国大部分的乡村在经济结构、人口结构、社会结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新时期的乡村治理就是对组织架构的重构,要在基层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导,集体经济组织为支撑,既相互协调又相对分离的治理格局。”刘悦伦代表说。
基层党员是联系党中央与人民群众的桥梁,“作为基层党员,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行得正、站得直,用制度约束自己。”郑维勇代表认为。“自己都做不到,怎么领导群众?”杨慧芝代表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干部就要守规矩守法,为群众谋福利。
用好人用能人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当务之急是让农业赚钱,靠经济手段吸引人才返乡。”王海燕代表说她最大的担忧是农村缺乏人才,有一技之长的年轻人都进城了。谁来种地,谁来管理农村的事务成了这位村党支部书记的心事。何平代表也表示乡村治理出现了“两缺”情况,即入党积极分子缺乏和后备干部缺乏,使得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彭伟平代表建议在村里多吸引一些工厂落地,“必须让村民有稳定的收入,靠种地的收入留不住村里的年轻人。”
有了好干部,也要优化制度激发干部潜力,村干部的任期到底几年合适,成为基层代表们关注的话题。李长庚代表认为,应考虑减少村委会的换届频率,从而保持农村基层的相对稳定,这样能有利于农村干部的培养成长,也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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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保障制度建设要跟上
李长庚代表认为,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推进依法依规治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诉求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必须走依法依规治村的路子。
韩建敏代表表示基层法治要有顶层设计,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涉及基层民主、基层自治的法律,要进行适度修改完善,使之能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日益复杂的基层治理要求。
“有了好的法律、法规、政策,也应该想办法让群众都知道。”郭建华代表认为,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对一些专业的法律名词,建议司法等有关部门创新理念,使法律宣传更加通俗化。
李爱青代表今年提交的建议也是聚焦“法治乡村”建设,要把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对象,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针对现在空心村治安问题频发,他建议推进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
“在基层村规民约有时比法律更适应农村的现实,村规民约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向平华代表认为。一号文件中也强调要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在基层担任20多年调解员的杨慧芝代表认为,可以发挥“乡贤”的带动作用,“我们村的老党员都自愿担任志愿者,他们威信高,调解矛盾时事半功倍。”
法律要不断完善,执法也要不断规范。明经华代表建议要明确基层的综合执法概念,扩充乡镇执法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