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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百万农业大户有望建立家庭农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8  浏览次数:10
   “我们正争取今年能以农业厅的名义出台全省的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意见,并认定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发挥榜样作用,继续大力推进全省家庭农场的发展。”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农业厅获悉,农业部近期出台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这再次令广东省内家庭农场的发展获得了政策助力。
 
 同样引人瞩目的是,日前央行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家庭农场的单户贷款原则更可高达1000万元,充分彰显了其扶持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农业部《意见》中提出“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的意见”可说是一大利好,如果操作得当,广东省内超120万的农业生产大户将有极大的热情变身“家庭农场”,乘上政策东风。
 
 让农业真正成为赚钱行当
 
 经过一年的发展,各地家庭农场主的一个同样的感觉就是“在摸索中前行”。“发展方向还不是很清晰,而且有的政策不太符合我们的情况。”虽然挂上了家庭农场的牌子,但是相关农场负责人老赵向记者坦承,自己其实也搞不太清楚家庭农场的概念。
 
 记者搜索到,去年6月挂在农业部网站上的《我国首次家庭农场统计调查》,首次全面的对家庭农场调查,初步给了“家庭农场”一个定义,不过这一定义从刚刚推出开始,便受到了不少人的质疑。尤其是“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即非城镇居民)”一项,令不少业内学者表示不解,“我们能够理解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为了保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范围的稳定,但是用户籍来一刀切不是一个好办法。”
 
 对此,老赵也觉得说得对。他向记者表示,曾有个城里的亲戚介绍个朋友想到他的农场入股,但是一看到这个限制心里就打鼓了。
 
 记者昨日翻阅农业部《意见》时发现,这份文件中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身份界定已经“悄然放松”。在解释“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时,农业部《意见》中指出:“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
 
 这“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概念的提出,明显是改变了此前的户籍刚性,令家庭农场向着更多人降低了门槛。不过,文件中也明确要求:“家庭农场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0.89% 资金 研报]生产能力。”
 
 一改此前对经营规模的强调,转而对经营者个人的经营能力和主要业务进行强调。“我个人觉得,这个定义还是非常符合实际的。”一位业内学者就表示,未来一旦农业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并不限制户籍。而农业部《意见》中对个人经营能力的强调就保障了,土地流转到了合适的人手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本就是为了通过更高的经营效率来统筹农业生产,所以必然要求经营者个人的能力过硬,同时改变当前大量农民边打工边种田的‘兼业’现象,一心一意搞农业生产,从而提升效益,让农业真正成为能赚钱的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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