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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百万农业大户有望建立家庭农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8  浏览次数:10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亟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部《意见》中已将家庭农场的发展看作了破解“谁来种地”难题的重要途径。
 
 厘清概念是第一步
 
 而在省农业部门看来,农业部《意见》中对家庭农场概念的进一步明确正当其时,其中提出的对家庭农场的多项扶持措施也颇有价值。
 
 比如,农业部《意见》中在谈及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时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为增强扶持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县以上农业部门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同时该文件中还提出,“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这个提法很重要,现在省内家庭农场的数量不少,但是如何扶持和帮助还没有头绪,这里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建立一个清晰的档案,分析大家的需求。”据农业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去年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我省从事粮食蔬菜种植10亩以上、猪牛羊等大牲畜养殖50头(匹、只)以上、禽类饲养1000只以上、水产养殖面积10亩以上、经营林地面积50亩以上、其他年产值5万元以上的规模化经营农户总量已经达到了127.86万户,占全省乡镇户的7.5%。而规模化经营农户年投入家庭劳动力已达到了417万人,雇工111万人,经营土地1448.9万亩(流转占56%),年度投入资金368.7亿元,年产值948.1亿元、利润总额172.亿元,上缴税金1.99亿元。
 
 不过,这些规模化经营户中,哪些属于家庭农场,应该给予他们怎样的扶持仍有待清晰。省农业厅也表示,虽然省内家庭农场早已起步,但概念尚未统一,当前广东各地对家庭农场也尚未有清晰的界定,所以厘清概念或许是科学管理的第一步。
 
 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
 
 而在此基础之上,家庭农场们最需要的扶持又是什么呢?不少人都表示,当前是人、财、地三者都缺,但要说最迫切需要的,那还是土地。
 
 “家庭农场的发展,首先最为重要的就是土地的流转,形成一定规模面积的土地。不过,从掌握的情况来看,省内种养大户的规模经营当中,大多数流转地为山地,水田相对较少。”省农业厅表示。
 
 家庭农场只能“占山为王”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很多地方的山地还属于村集体土地,通过村委做工作,流转起来相对较为容易。而水田大多分到各家各户,相对比较细碎,要一户户地跟村民做工作,流转难度较大。二是从土地租金上来看,山地的承包价格也相对较水田便宜。因此,往往种养大户的发展大多都是以山地为基础,开始扩大规模经营。”
 
 这一问题也在农业部《意见》中开始破题了,该文件中明确要求:“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该份《意见》中要求各地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等便捷服务。同时也要求各地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土地确权登记、互换并地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建设连片成方、旱涝保收的农田,引导流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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