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化肥  化肥市场  农药    尿素价格  农药市场  棉花种植技术  甲醇价格,甲醇行情  京东县级服务中心  尿素价格行情 
郑州网站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宏观聚焦 » 正文

H7N9恐慌重创家禽养殖业 北京拟出9千万拯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0  浏览次数:40
 北京市政府决定提供财政补助,以拯救被H7N9恐慌重创的家禽养殖业。
 
据北京市农业局局长赵根武在4月19日召开的北京市促进家禽产业稳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透露,这笔补助资金可能达到9000万元。
 
不过,市农业局人士向本报记者强调,9000万元只是初步估算的数字,准确的补助规模尚待最后敲定
 
据悉,继H7N9疫情较集中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之后,北京市也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家禽产业稳定发展意见的通知》,除决定对北京防控H7N9禽流感中受到影响的家禽产业给予财政补贴外,还出台了四项扶持政策,旨在保障家禽产品市场有效供应和价格稳定,保护养殖场经营者的利益。
 
补助额可能达9000万
 
4月19日公布的对家禽产业的扶持政策,是由北京市农业局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补贴资金来源于北京市财政。
 
具体补贴细则是,对全市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补贴时间为4月13日-5月13日,补贴标准每只成年种禽补贴10元。补贴的种禽数量以3月底的本市种禽场存栏成年种禽数为准。
 
对本市登记备案的规模蛋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存栏成年产蛋鸡每只补贴3元;对肉鸽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存栏肉鸽每只补贴2元。补贴的数量以今年3月底的本市登记备案规模养殖场存栏数为准。
 
对北京市辖内各区县散养家禽的专业户也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具体补助方案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制定。
 
此外,政府还将向肉禽定点屠宰企业提供补贴,让这些企业按照放养收购合同对本市养殖的肉禽进行收购,对受H7N9禽流感影响销售受阻,需贮存的禽肉产品给予贮存费用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补贴700元,补贴时间为4月13日-5月13日。
 
这四项扶持政策,与之前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出台的类似政策大体相同,也略有差异。
 
比如,上海市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是每只成年种禽补贴15元,北京是补贴10元。另外,上海对全市范围内的肉鸡和淘汰蛋鸡实行定点保护价收购,安徽规定对全省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贴息支持,北京则没有这些规定。
 
“无意放开活禽交易”
 
在对家禽养殖产业采取救助政策的同时,另一个涉及养殖产业的争议是,对于活禽市场的查禁政策是否有效?
 
“从2004年防控禽流感开始,北京市就制定了一条政策,要将北京所有活禽交易市场关闭掉,这么多年一直在坚持,北京所有大市场都不存在活禽交易市场。”4月18日,北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姚杰章对本报记者介绍说。
 
据了解,2003年底2004年初东南亚爆发禽流感,当时北京暂时关停了所有的活禽交易市场。而禽流感过后,对活禽市场的管控曾有所松动。
 
2004年3月24日,北京市下发了《关于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下一步工作意见》提及,鉴于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趋于平稳,在本市恢复活禽交易,但交易场所必须相对独立,便于消毒。严禁活禽现场宰杀。
 
2005年11月,受新一波禽流感疫情影响,北京市政府再次宣布全市暂停活禽交易活动。疫情过后,活禽市场是否解禁,则一直没有明确。关停事实上持续至今,已有7年之久。
 
其间,2006年,不少市民电话北京农业局希望放开活禽市场交易,“反映的群体主要集中在餐饮行业、老人和病人,他们希望能够喝到柴鸡汤,当时也有开闸考虑。”姚杰章回忆说。
 
于是,2006年6月16日,北京市农业局发出通知,称北京活禽交易可以有条件恢复。并规定凡从事活禽(包括鸟类)经营活动的市场以及摊位,必须由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活禽交易。
 
但此后,市场上并没有摊位通过审核,活禽交易事实上并未恢复。
 
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11月20日下发89号文,要求“率先在大城市逐步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姚杰章说,当时考虑到2008年奥运会、申办全国卫生城市和疫病防控等综合因素,吸取了2003年“非典”的经验教训,北京市决定今后将不再放开活禽交易市场。
 
尽管北京活禽交易市场已被关停7年,但北京市确诊的一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女童姚某的父母,却是从事活禽贩卖工作;此外,北京市疾控主动筛查出的首例无症状H7N9病毒携带男童竹某的父母,也是从事禽鱼贩卖工作。女童父母的活禽店在顺义区古城村中心街,男童父母的则是在朝阳区奶东村。
 
这似乎显示,对活禽交易的查禁仍存漏洞。据本报记者了解,上述两家从事的活禽贩卖均属于“散卖”。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农业农资网无关。如无特殊注明均为本站(新农业农资网)原创,版权归新农业农资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地址.
 

 
0相关评论
 
热门话题
更多三农资讯
专业农业类网站建设 手机APP开发 小程序开发
推荐图文
更多三农行情
 
新农业网
新农业网
新农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