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种活力如何激活
按照新政策,科技人员可在种企兼职取酬,科技单位的成果可到种企入股参与分红。这打消了一些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顾虑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近日,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在中国水稻所等4个科研机构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试点。同时,农业部依托中国农科院建立了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已上线运行,基本覆盖了品种权、育种专利等各类种业产权的在线交易。
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李立秋认为,按照新政策,科技人员可在种企兼职取酬,科技单位的成果可到种企入股参与分红。这打消了一些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顾虑。特别是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是个很大的突破,对种子企业吸引人才很有利。目前,湖南、河南等省都有科技人员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到种子企业创业。
“制度创新试点调动了科研人员积极性。”农业部种业权益比例改革指导小组副组长陈萌山说,亮点在于:一是给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赋权”,既包括原先就有的收益权,也包括了成果的占有、使用、处置权;二是给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让利”。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全部留归单位依法自主分配,纳入预算管理,但不上缴国库,成果归科研人员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0%,这高于现行法律不低于20%的规定。
好政策引来好消息。中国水稻所培育的“广两优7217”品种在种业科技成果确权推介交易活动中以280万元的价格成功觅得良配——江西红一种业公司。“我们看中的是该品种熟期早、产量高、米质优、抗性好,拥有很好的产业化前景。”红一种业副总经理张友建说,品种一旦投放市场,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记者从中国水稻所了解到,科研单位和成果完成人会按1∶1的比例对这笔交易进行确权及分配,交易完成后专家可以直接获得50%的收益,通过转让该品种,专家还能获得相应业绩点从而获得业绩点奖励。中国水稻研究所所长程式华认为,将种业科技成果确权交易的收益向课题组与专家倾斜,在提高专家收入的同时,也激发了其创新积极性。
据统计,目前首批种业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单位已初步梳理种业科技成果635项。与此同时,全国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加速提升,2014年企业申请新品种保护626件,同比增长43%。
种业航母怎样打造
相比技术合作,当前种企资本层面的整合更显激烈。种业投入周期长,进入壁垒较高,资本投资回报稳定,非常适合并购重组、联合联营等资本运作
种业是资金密集型也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于我国多数种企来说,联合联盟必不可少。
从技术角度看,分子育种是最前沿也是最“烧钱”的育种技术。一台设备动辄几百万,每隔几年就要更新换代。对普通的种企而言,育种需求量“喂不饱”这些实验设备。“我国不少种企规模小、研发能力弱,大多是靠经验育种,与国外的差距在于缺乏生物技术研发平台。”华智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健认为,单个企业无力承担持续高强度的分子育种的集成投入,但企业组建创新联盟,共建分子育种技术开发平台是可行的。
目前,两家全国性生物育种平台已正式启动,华智就是其中之一。“公司是由农业部重点支持、国内多家种业骨干企业共同投资建设的水稻分子育种平台。”张健说,公司为广大种企提供分子育种技术、种质资源创新、品种测试与评估等方面的服务。作为生物育种平台,华智公司将使传统的经验育种模式与分子育种相结合,可辨别出到底是哪个基因控制哪种性状,掌握规律后,再精准快捷地选择需要的基因型进行育种。
相比技术合作,当前种企资本层面的整合更显激烈。“种业投入周期长,进入壁垒较高,资本投资回报稳定,非常适合并购重组、联合联营等资本运作。”北大荒垦丰种业公司总经理刘显辉认为,中国种子企业具有地域性强、体量偏小等特点,有强烈行业整合需求和重组预期。
农垦种业占国内种业的三分之一,全国各垦区都重视种业发展,主动利用现有平台开展合作。上海农垦将旗下原有3个农场的种子公司合并建立了光明种业公司。安徽农垦通过增资扩股引入4家战略投资者,建立了皖垦种业公司。黑龙江垦区推动垦丰种业兼并重组,整合了农垦科学院等科研院所资源,建立了北大荒垦丰科研育种中心。陕西农垦与江苏农垦通过制种基地合作,逐步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