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既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同时可以继承和发展,而且家庭农场涉及农业规划、财产、品牌建设、农场继承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必须进行登记。只有登记为家庭农场才能获得国家认可,便于认定识别、政府管理与政策支持。
国家规定,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一.家庭农场登记需要申报材料
1.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4.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5.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
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二.家庭农场贷款条件
1.中国农业银行在2013年发布了专门针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贷款管理办法。
2.针对他们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大额资金需求,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1000万元;
3.在贷款用途上,除了满足客户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流动性资金需求,还可以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4.根据客户经营类型和资金用途的不同,贷款期限最长可5年。
5.在抵押担保方式上,有大中型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保证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等“三农”特色担保方式,同时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