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
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加快农村承包地、林地、草原、“四荒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
二.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持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优先保障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
四.完善农业补贴政策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前提下,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并注意补贴的绿色生态导向。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五.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
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强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强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