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意见》围绕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努力营造诚信守法良好氛围等五大任务,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实现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奖惩联动。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逐步建立有奖举报、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鼓励和支持探索创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措施和模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