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抵押贷款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向贷款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个人情况及有效身份证明;
2、家庭年经济收入情况;
3、借款用途及效益分析;
4、当地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村委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5、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处置抵押物等作出的承诺;
6、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金融机构需要审查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生产资料融资贷款
种粮大户贷款需具备的贷款条件是:
1、当年报省财政厅备案并列入同年县、乡两级种粮大户档案管理的种粮大户和符合有关规定的粮食种植合作社;
2、生产经营连续性好,流动资金占用相对均衡;
3、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于省供销社直属的龙头企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
5、符合相关金融政策规定;
6、符合其他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