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上午,苏南某地的一位农民急匆匆地来到当地工商局城东分局,找到接待人员后着急地陈述:“田里的香葱全死了,估计都是那一块钱的农药害的!”他是该镇的一位香葱种植专业户谭某。原来前些天,谭某看到长势喜人的香葱田里长出不少杂草,便赶到集市一家农资商店购买了一袋除草剂。按照说明用药后不久,谭某却发现一亩香葱全部枯黄、死去,损失惨重。万般无奈下,谭某走进工商局求助。
经过现场调查,销售商店承认导致香葱死亡的原凶确实是那袋除草剂。该除草剂原本是合法农药,可以正常灭杀杂草,怎么会连香葱一起灭杀呢?原来,谭某在该商店花一元钱购买的除草剂“阔锄”(30%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是一种稻田除草剂,而非葱田专用除草剂,谭某在购买时向销售人员谈及过香葱田里的杂草生长情况,但由于销售人员的一时疏忽,误将稻田除草剂出售给了谭某。在查明香葱死亡原因后,工商执法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经济补偿进行了现场调解。在这起误卖错用农药伤农事件中,农资销售单位在指导谭某使用农药方面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从这个事例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就是那位农资营销人员的“一时疏忽”,错卖了除草剂,使1元市值的农药商品,成为一亩田香葱的“杀手”,原本好端端的农药,居然成为破坏农民与农药经销商之间信任的“罪魁祸首”,还让农药商赔付了万元巨款。
营销环节不仅仅是农资、农药研制生产与销售商的“利益链条”,更是农药商品安全、正确地走进农业生产使用终端的最后纽带。所以经销商在推介农药产品时,在服务质量上尤其应该下真功夫,精心、敬业、热情、认真,为农民做好技术服务工作,这样农资经销才能立得住,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