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化肥  化肥市场  农药    尿素价格  农药市场  棉花种植技术  甲醇价格,甲醇行情  京东县级服务中心  尿素价格行情 
郑州网站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要闻 »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污染严重土地 禁止种农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9  来源:北青网  浏览次数:30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通知,要求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
 
  根据这一通知,国务院要求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中明确的6项任务中,第一条便是强调“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禁止污水灌溉:“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
 
  第二项工作任务是确定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顺序。文件明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将作为中国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各地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
 
  此外,污染严重土地禁种农产品也首次明确提出。通知要求,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农业农资网无关。如无特殊注明均为本站(新农业农资网)原创,版权归新农业农资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地址.
 

 
0相关评论
 
热门话题
更多三农资讯
专业农业类网站建设 手机APP开发 小程序开发
推荐图文
更多三农行情
 
新农业网
新农业网
新农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