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价并轨,化肥再被特殊对待
通知中提到,鉴于化肥市场持续低迷,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200元。同时提高化肥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每千立方米200元。
工信部价格司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继续保留化肥用气的优惠,没有视同于其他非居民用气一步到位,首先是从现阶段的农情考虑,继续保留优惠有利于保障春耕期间化肥的正常生产,而且执行新价是从4月1日起开始,不会对春耕备肥造成影响;第二是从现阶段整体低迷的化肥市场考虑,新调整后的价格只提高了每立方米0.2元,而且对于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折扣,增幅与一定优惠并存。不过工业用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尽管化肥用气采取小步慢调的步调,目的是给气头生产企业一定的缓冲期。
近些年,随着我国化肥产能过剩的加速,一些涉及到化肥的各项优惠政策正在逐步取消。2014年,化肥铁路优惠运费已经和市场接轨,而且业内关于取消化肥增值税的说法也不绝于耳,对此能够看出国家相关部门试图将化肥市场化的决心。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从全行业来看,调整各项优惠政策存在受益方的问题,譬如一旦调高天然气价受益方是供气企业,铁路运费调整的受益方是铁路总公司,从3月初开始从西部运出的化肥已经开始执行了四号运价。而电价与前两者不同,不存在受益主体,它的调整并不存在受益方,各省的化肥优惠电价是分摊给各省的其他工业用户,称之为交叉补贴,整体上并没有损失。所以从优惠天然气价这个角度来看,我国对于化肥这个商品的特殊性再次给予了特殊照顾。
事实上,长期以来国家对化肥用气实行优惠价格。近两年调整天然气价格时,考虑到化肥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继续给予了优惠。2013年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只调整了0.25元,比其他非居民用气少调了0.15元,2014年应调0.4元也未作调整。但是,2014年9月起,享受过渡期优惠价的化肥用气不再列为重点保供对象,必须承担冬季用气高峰的调峰责任。
气价涨幅尚未对肥企产生绝对冲击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苏建英告诉记者:虽然是天然气每立方米只涨了1.2元,但是对于供气公司对一些主动调峰企业保持了价格不变的政策,特别是西北的一些企业主动承担了用气淡旺季的平衡用量问题,在成本上应该不会出现太大影响,但是西南地区一些企业增量气比例不同,每个企业所受到的影响也会不同。比如说美丰,它的存量气占总用量的60%—70%,所以存量气的上涨,也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加。
记者连线四川美丰化工,其市场部专员对此次气价调整显得很无奈:此次天然气调价确实给成本上带来了一些压力,但是在市场和企业面临的双重压力面前,此次的调价又显得不痛不痒。
氮肥协会名誉理事长刘淑兰表示,西南地区的天然气存在使用淡旺季的问题,需要化肥生产企业起到重要的调峰作用,这不是简单的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的问题。从现实意义来讲,西南地区的气头生产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特别是一些大型生产企业已经停产、甚至倒闭,这对于西南地区的用肥造成了威胁。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因素,企业执行可中断气价,譬如说在一年内有十个月的生产保障用气,剩下的时段承担调峰责任,用气高峰时段选择停产检修。目前通过企业的测算,如果气价每立方米不超过1.5元,部分企业还尚存一定的利润可言,起码能保证正常的生存状态。
据华昌化工战略发展部李昊锋分析,此次的调价一方面考虑企业的承压问题,还要考虑社会的稳定问题,让企业过渡一下,一部分转型,一部分争取可中断气的优惠,后者将会成为以后气头企业的新常态,同时在这个过渡期间,企业将停止扩能或者投资新建。化肥生产企业最终会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此次价格上的过渡也并不矛盾,因为之前的天然气价格太低,算是之前的一次补涨。就目前来看,川内化肥用气的平均价格维持在每立方米1.5元,相对于其他非居民用天然气还是很优惠的,仍具有一定的盈利空间,只不过不能全年生产,停产所发生的费用拉低了全年的经济效益。所以说从单吨的生产成本来看,此次涨的2毛钱不算什么,几乎没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