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增速下,有机肥体量仍远不及化肥,原因无外乎运输成本较高以及运输半径有限。此外,有机肥并不享受化肥的运价减免政策。而此《草案》中相关政策的明确,被业内解读为有机肥翻身的突破口。
同时也有涉及到有机肥业务的上市农资企业表达了依据政策扩能的意愿。民和股份就是其中一家,公司相关人士称,未来若扶持政策出台,市场走势向好,会考虑扩大有机肥产能。
而芭田股份早在2011年的增发方案就提出,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中包括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有机肥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即今年完工,公司预计产后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净利润为1105万元。
政策优惠尚待落地
此番《草案》尽管在三方面对有机肥划归了明确的政策利好,但想要落地却并不容易。
以往国家对于有机肥产品的相关政策,原本就有《草案》中二十七条涉及的"免征增值税".2008年6月1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但一名业内人士直言,广东省有机肥生产企业以小型居多,很多猪场出售有机肥根本不受工商行政管理,新政中的优惠能否使其规范化,尚需时间检验。
同样,二十八条提到的价格补贴,全国各地力度不同。据了解,从2004年起,上海开始实施有机肥政策补贴,目前每吨补贴200元。北京、江苏、山东、河南等地也陆续开始实行有机肥的补贴政策,北京每吨补贴450元,山东、河南和江苏的补贴标准则在180-250元之间。
从申请补贴程序看,以江苏省为例,首先企业要有一定规模,有机肥产品必须登记注册;其次要到省土肥站申请列入有机肥补贴企业;通过后,参加各县的商品有机肥补贴项目招标;然后签合同供肥,每吨补贴200元。
广东省至今未出台有机肥生产补贴政策,对此,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肥料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没有给出解释,但表示在《草案》出台后,会将相关配套的细化方案提上议程。
■链接
有机肥分为纯有机肥以及生物有机肥,前者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后者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不管是哪种原料,制成有机肥都需要经过发酵腐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