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加大春耕生产保驾护航力度,对全市化肥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截至3月19日,各县(市)区质监执法人员累计出动110多人次,对全市13家化肥生产企业进行多轮次检查,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12个,全部得到纠正处理。
据了解,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落实企业法人第一责任,纠正企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化肥产品质量,市质监局根据当前春季化肥生产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召开会议研究春季化肥专项行动。为充分履行质监工作职责,在系统内下发通知、制订方案,迅速行动,全面展开化肥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证后专项检查活动。这项活动自2月中旬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此次检查重点内容:一是查验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已经发生变化;二是查验现行国家标准与企业执行标准是否一致;三是查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四是查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关键生产工序的控制是否有效;五是查验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六是查验不合格产品控制。
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各地质监部门领导带队深入生产企业,确保获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实现达标生产;强化企业法人质量意识,实现出厂产品百分之百合格;扶持和培育优势企业、优质产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